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其实有了自我意识后,就并不喜欢追求时尚了,反而更愿意研究如何讨好自己的身体。
食物口味,穿衣风格,生活状态,都会刻意强调着舒服两个字。
可是就是从这一些改变开始,整个世界的准则开始发生了变化。
我对谢知书的排斥,谢之书自身的屈服就好像打破了小说里才会有的那种‘天道准则’。
我有点开始钦佩前世那个我的厉害之处,谢之书绝对不止表面看上去的那样平静和接纳良好,他有崩溃的预兆。
能让一头狮子崩溃的,究竟是单纯的调教,还是有更深层次的矛盾冲突呢?
自认为不是聪明人,但也不太可能在谢之书强大后,还要展露锋芒、暴露本性。
我是一个心思活泛的人,趋利避害才是我的本能。
除非谢之书真的践踏了我的底线,否则我隐藏的本性不可能轻易暴露,那太危险了。
痛苦使人成长,也会使人堕落。
从人格上来说我是乐天型人格,容易逃避却不易满足,对于痛苦会下意识逃避,对于短暂性的快乐容易沉迷。
可是目标追求设置为嫁给谢之书这样的选项,实在不符合我易沉迷的属性,因为追求写之书是一种长久性痛苦。
可是我却选择这种痛苦,是为了什么呢?
为了快速成长和逃避更大的痛苦,这是我从事情本身得出的结论。
实话实说,看到谢之书的臣服,我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质的飞跃。
一个高高在上的王者,会跪在你的脚边亲吻你的脚背,对你的命令言听计从不敢反抗,我想这是每一个掌控者都乐享其成的吧。
能把谢之书调教成会红着脸撒娇求欢,我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结婚两年后,夜昱霆给出离婚协议,替嫁新娘赫晚晚爽快签字。一年后,快递员抱着一个婴儿,夜先生,这是您的快递,发件人说这是您的亲生子,请您当面签收。夜昱霆???七年后,赫晚晚终于回国,成了万千普罗大众心里最受欢迎的散财仙女,超级女神。夜昱霆看着她身边长得同自己如出一辙的小女孩,只觉得,疯了。再后来,人人闻风丧胆的夜先生默默拿出键盘老婆,我错了。妈咪,爹地已经跪了三天啦,他问你愿意复婚了吗?...
利用古武的优势挑战我威严的富二代,黑帮,将各类高手完全踩于脚下,强大的家族更是被我一一击垮,我要的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美女总裁的小保镖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...
世间修炼,灵肉两极。灵者灵魂,操纵天地元力,感悟大道规则!肉者体魄,淬炼血肉筋骨,融合血脉传承!世人修炼,皆为有朝一日,能够至高无上,踏临九天!而当灵魂足够强大,便需无坚不摧的强大肉身作为祭台,点燃那永不消亡的火焰...
闲王非贤王,赵颜穿越成为北宋英宗的第三子,本来声名狼藉的他也没什么争名夺利的心思,一心想要做一个清闲的王爷,喝着小酒品着美食,身边再有几个美女相伴就更完美了。但是做为一个后世人,赵颜的言行举止在古代人中就像是夜晚的探照灯一样,散发着刺眼的光芒,无论是他穿越时带来的各种物品,还是他自身的才能,都让赵颜在不经意间吸引...
...
烟雨江南,桃花三月,八岁的穿越女林馨儿披着红盖头出嫁了。夫君是当朝尚书嫡子!林馨儿坚定认为天上不可能掉馅饼!莫不是个病秧子,娶她过去冲喜的?听说夫君身体康健,活蹦乱跳!那肯定是长得丑陋不堪?听说夫君眉目俊秀齿白唇红!林馨儿恐惧那他一定是个傻子?!听说夫君聪慧无双,号称神童,八岁能诗林馨儿幸福晕倒这么...